近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(单位)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5〕9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推动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应用。自2023年4月南通市被确定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地区以来,南通市财政局按照“试推广路径、试推广范围、验应用成效”要求,建成省内第一家电子会计凭证综合业务服务平台,先行先试的成功做法充分验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、有效性,为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提供有力支撑。
印发南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试点推进的实施步骤、时间节点和部门职责。改造预算一体化系统中会计核算模块,增加记账凭证与电子票据的关联、电子凭证入账状态回写、入账结构化数据生成等功能。选取244家市直部门预算单位作为接收端试点主体,统筹考虑单位信息化水平差异性等因素,选择南通职业大学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作为试点全流程管理单位,选择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试点单位,逐步向国企用户和代理记账机构拓展推广,并与市档案馆进行深度合作,打通电子凭证入账归档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二、探索平台建设,推动全过程管理
在应用模式上,创新性实现“一库两中心三平台”的标准应用推广模式。“一库”即单位端会计信息归集库,实现会计数据的集中存储与管理;“两中心”为单位端票据汇聚中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汇聚中心,推动会计数据实时更新、共享,促进外部机构及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高效协同。“三平台”是南通市会计凭证综合业务服务平台、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以及单位财务内控服务平台。“一库两中心三平台”覆盖从电子凭证处理到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和单位内部控制的全过程,实现电子凭证全生命周期、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标准化、无纸化。
构建试点模式时,南通市财政局提出具体试点需求,提供南通市会计凭证综合业务服务平台部署环境,向财政部、人民银行总行、税务总局、江苏省财政厅申请接入和访问权限,稳步推进平台开发建设;在平台运行相对成熟后,移交省财政厅,为全省提供数据和应用服务。持续深化跨部门工作机制,与市人民银行、各商业银行、税务局等单位加强合作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协调数据标准、系统接口、业务流程等工作,确保平台与税务、银行、航空等机构之间数据顺利对接,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。截至2025年5月中旬,平台已接入增值税电子专票3047张,增值税电子普票9629张,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数电票,不含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电子客票)60486张,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92张,财政电子票据3802051张,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2420张,银行电子回单9367张,银行电子对账单25张。
下一步,南通市将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》精神,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体系,逐步扩大电子凭证覆盖范围;同时,聚焦基层需求,优化服务保障,让电子凭证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企事业单位及群众,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