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晔等同志任(免)的通知
各处室(单位):
经研究,决定:
江晔同志任人事处处长,免去其原任职务;
沙飞同志任金融处处长、一级主任科员,免去其原任职务职级;
陈溢鹏同志任信息处处长,免去其原任职务;
朱轶同志任行政服务处副处长、三级主任科员,免去其原任职务职级;
马慧妍同志任办公室(政策研究室)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陈晨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,试用期一年;
陆宇晗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四级主任科员,免去其原任职级;
曹金金同志任资产管理处一级科员;
免去刘心明同志行政服务处处长职务;
免去陈辉同志金融处处长职务;
免去田超同志信息处处长职务;
免去刘国明同志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职务;
免去苏云同志会计处副处长职务。
中国共产党南通市财政局党组
2023年5月29日